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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6月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朝野“立委”都已提出“修憲”案,要求將現行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。民進黨“立委”鄭麗君今天(5日)表示,由於“修憲”曠日廢時,應儘速將此“修憲”議題納入6月中旬的臨時會議程,並立即啟動“修憲委員會”,才趕得及在2016年“總統”大選適用。
  民進黨“立委”鄭麗君及國民黨“立委”盧秀燕日前都已分別提出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的“修憲案”,並經“立法院院會”一讀付委。
  鄭麗君5日上午在“立法院”舉行記者會表示,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已是朝野共識,且是“國會”多數意見,沒有任何理由再拖延,她要求將此議題納入6月中旬的臨時會議程,並立即啟動“修憲委員會”。她說:“我們希望不要因為‘國會’的拖延,造成2016‘總統’大選,我們的年輕人還是不能投票,18歲、19歲的年輕人還是不能投票,我們希望能趕得上2016的大選,所以要立即啟動。”
  對於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日前在中山會報表示,“憲法”是根本大法、首重安定性;且根據“國發會”的最新民調,大多數民眾並不認同下修投票年齡的“修憲”案。鄭麗君呼籲馬不要再干預“國會”、“以黨意凌駕民意”。
  青年占領政治共同發起人冼義哲也表示,民意不該是“憲政”改革的阻礙,他呼籲馬英九不要拿民意當做推托的藉口,甚至當成“政府”的遮羞布。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投票年齡下修“立委”吁排進臨時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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