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(新華社記者李建平、呂夢琦)從7月5日放暑假到7月15日,邯鄲接連發生5起溺水事故,共有10位少年不幸身亡;7月17日,陝西榆林3個孩子在河中玩耍溺亡……暑期來臨,兒童意外溺亡事故頻頻發生。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隨波逝去警醒我們,防止兒童溺水,不僅要用“婆婆嘴”反覆提醒,更要有實實在在的措施。
      來自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報告表明,溺水是中國14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的主要原因。盤點國內近年來死亡人數較多的溺水事故也可以發現,農村明顯高於城市,野外水域高於普通水域,留守兒童高於普通兒童,暑期超過開學時間。這暴露出城鄉之間在兒童活動場所建設、水域安全防護方面不均衡等深層次的問題。
      兒童溺亡事件頻發,原因是多方面的,與家長監護不到位、學校安全教育不足和社會管理疏漏等都有關係。其實,每當暑期臨近,教育部門都會發出防止兒童溺水的警示,然而如果不狠抓落實,很難起到什麼實際作用。因此,對待兒童溺亡問題,各方不僅要“口頭上警示”,更要把這件事放在心上。
      各方真正提高責任心,是預防兒童溺亡慘劇的關鍵。首先,監護人要真正承擔起監護責任;其次,學校以及社會應加強安全教育,讓兒童樹立起防範危險、生命至上的理念;此外,政府有關部門應承擔更多責任,有更大的作為:應加大兒童安全游樂設施的資金投入,特別是要為農村地區的孩子建設一些安全的暑期活動場所,在可能引發兒童溺亡的野外區域應設立完善的防護設施、警示牌等,並根據需要和條件安排專人值守或建立巡查、救援制度等。只有建立起家庭、社會、職能部門一體化的監控預防體系,才能有效降低兒童溺亡事件的發生。  (原標題:新華時評:防兒童溺亡要“上口”更要“上心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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